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我院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 评选办法
1.评定知行优秀奖学金的时间:9月27日——10月30日。
2.凡获得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 奖学金等级及初步指标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3000元奖学金)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2000元奖学金)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1000元奖学金)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初步指标及类型说明
奖学金名称 |
课程学习 |
科技成果 |
优秀论文 |
社会公益 |
知行奖学金 |
共24人 |
四 评分细则
各级知行奖学金分为四类:课程学习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公益奖,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药学院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分表---课程学习奖
项目最高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00分 |
学习成绩 |
第1名100分,其余参评人员得分= 100*(参评人的成绩加权 /第一的成绩加权) |
100 |
|
附成绩单,学硕、专硕分别按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参评人成绩加权分别除以学硕、专硕第一加权。
药学院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分表---科技成果奖
项目最高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00分 |
个人著作 创新创业 学科竞赛 专利 |
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
25 |
|
创建创新创业团队或公司,并且已经开始运营 |
25 |
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25 |
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25 |
药学院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分表---优秀论文奖
项目最高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00分 |
学术论文 |
影响因子不低于9分(包括9分) 期刊发表论文 |
100 |
|
影响因子5-9分(包括5分) 期刊发表论文 |
60 |
影响因子低于5分发表Q1 SCI / SSCI论文、中文A类 |
40 |
影响因子低于5分发表Q2 SCI / SSCI论文 |
20 |
影响因子低于5分发表Q3 SCI / SSCI论文、中文B类 |
15 |
影响因子低于5分发表Q4 SCI / SSCI论文、中文C、D类、国际会议论文 |
10 |
国内会议论文 |
5 |
|
药学院研究生知行奖学金评分表---社会公益奖(包括社会活动)
项目最高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得分 |
40分 |
社会各类 活动 |
三好研究生标兵、科技十佳、学科贡献奖、品德模范、红色楷模(十佳党员、十佳党支部支部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国家级、省级活动获奖+主要负责人 |
40 |
|
国家级、省级活动获奖,才艺十佳前10、舞与伦比获奖+主要负责人 |
32 |
国家级、省级活动参与+主要负责人,校级、院级活动获奖者+主要负责人 |
20 |
国家级、省级活动参与,校级、院级活动获奖者 |
16 |
校级、院级活动参与+主要负责人 |
12 |
校级、院级活动参与 |
8 |
60 |
社会公益 |
例如献血、义务支教、志愿者活动等 |
20分/项 |
|
说明:
1.申请时应注明申请知行奖的等级及类型,各等级及类型不可同时申请。
2.奖学金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上一学年度取得。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
3. 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为准;
4. 发表论文,只计算第一和第二作者文章;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视学生为第一;导师与他人并列第一作者,参评时不算学生成果;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评分时算本文的下一档次文章的分数,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三,评分时再降一档次,例如:与他人并列排名第二Q2文章1篇,评分时算Q3类文章1篇,与他人并列排名第三Q2文章1篇,评分时算Q4类文章1篇。第二作者统统降一档记分。论文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论文等级及影响因子以奖学金评选时查询为准,论文以录用通知为准。中文文章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载为D以上,其中中华类杂志为B以上,A类指《中国软科学》、《管理学世界》、《新华文摘》等顶级中文杂志。 关于学术论文得分项,多篇论文可以累加记分,第二篇文章的分值减半,第三篇文章的分值再减半,依次递减。综述文章降一档记分。最后该项得分不得超过最高分。
5. 个人著作,参评时以第一作者为准,作者的定义为著作封面上的所列的作者。
6. 学科竞赛项中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包括以下部分:
Ⅰ)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国际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国家科学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注:一等奖含1-6名,二等奖含1-4名,三等奖含1-3名)
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含1-5名,二等奖含1-3名,三等奖含1-2名)
Ⅲ)参加全国性学术比赛(挑战杯等)获奖者,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含1-6名,二等奖含1-4名,三等奖含1-3名)
Ⅳ)参加省部级比赛(挑战杯等)获奖者,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含1-5名,二等奖含1-3名,三等奖含1-2名)
7. 专利项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视学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专利授权1项5分,申请1项2分;实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2分,申请1项1分。可以累加记分,最后该项得分不得超过最高分。
8. 主持课题项,需附课题主持证明材料,以项目批文复印件为准。
9.校级以上项目包括省部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及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
10. 社会实践部分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以“技术报告”并且成绩“良”(含)以上为准。可以累加记分,最后该项得分不得超过最高分。
11. 活动和文艺类比赛的级别通过通知部门或者证书盖章来进行分类。校级活动包括:红色领航员、辩论赛、五分钟论文演讲大赛、春季运动会、秋季运动会、红歌赛、篮球赛、足球赛、拔河比赛、才艺十佳、舞与伦比,院级活动包括学术诚信活动、中秋晚会、元旦晚会、青春颂、研究生羽毛球比赛、药学院师生羽毛球比赛、药学院师生拔河比赛、党员特色活动。获奖指校级以上活动。可以累加记分,最后该项得分不得超过最高分。
药学院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