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作者: 发布:2011年07月11日 16:33 点击量: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强化药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文明“十不”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校纪校规,结合药学专业的特殊性,特补充制定以下行为规范。凡接受药学院学历教育的所有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高职)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行为规范。
一、端正专业思想,维护学院声誉。立志献身于祖国药学事业,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强化“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荣辱意识。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建设,树文明新风,创文明集体,做文明学生。任何学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院尊严和荣誉、危害学院日常秩序和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二、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药政法规的学习,树立药学为高风险职业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法规和管理条例。未经批准,任何学生不得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活动。实验用后的有毒废液(物)、放射性废液(物)、腐蚀性废液(物)不乱扔乱倒,定期定点由院里统一处理或销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带入宿舍存放。维护环境安全,防止意外事故。
三、遵从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严格执行医药技术操作常规。不得捏造、篡改研究结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得滥用学院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不得破坏或非法占有学院财产。
四、严格遵章守纪,遵循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禁聚众滋事。认真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在宿舍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
五、讲究公共卫生,美化学院环境。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和谐寝室”活动。宿舍布置整齐、卫生、美观、高雅。不得在实验室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向下水槽乱扔废液及其它污物。文明、理性、安全使用互联网,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复制、制作和传播违法的或不道德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安全运行的活动。
六、投身社会实践,构建和谐氛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不借实习之便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与同学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珍爱同学间友谊,尊重他人人格。不搞小团体,不成立同乡会。
七、注重勤俭节约,弘扬艰苦奋斗。合理使用实验动物及各种实验材料,珍惜和爱护实验标本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生活简朴,生活消费不奢侈不攀比,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节约水电,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八、更新就业观念,讲究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力倡导奉献精神,积极保持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牢固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理念,磨砺意志,不怕挫折,到祖国药学事业最需要的地方去,诚实守信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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