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规范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华中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对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组织领导、支部建设,党员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组织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教育引导学生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振兴中华,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力表彰先进,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可通过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开展多种活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按照党员条件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地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确保在院本科生党员数达到在院本科生总人数的15%以上,在院研究生(含博士生)党员数达到在院研究生总人数的40%以上。本科生毕业班党员人数应不少于毕业班总人数的35%。
4.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经常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团组织开展活动,搞好学风建设,积极带领全院学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支部建在班上,党支部书记由学生党员担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以上各年级有党支部,研究生成立独立党支部。
1.成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组、副组长、秘书各一人,成员若干。小组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学期初召开领导小组会,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组长 由党总支副书记兼任,其职责是对各支部的支部建设、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宣传报导、文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副组长 由学生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兼任,职责是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秘书 由总支秘书兼任,具体负责学生党员的档案管理,发展对象的材料审查和政审,学生党员毕业时组织关系异动手续的办理,新党员组织谈话的安排。
成员 由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年级学生党建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
党校设校长、副校长、秘书各一人,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秘书兼任。党校的具体任务是:①做好新生入党教育的系列活动;②每学年举办一期党校;③每学年开办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④安排、指导各支部的理论学习。
学生党支部是高校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学校党组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只有不断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代代相传,长治久安。学生党支部的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都可成立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在正式党员中选举产生。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的建立由党总支研究决定。
(2)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可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支部可下设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3)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具有一定理论修养、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有奉献精神、业务素质好、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有利于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可根据情况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党员与学生党员共同组建学生党支部。
A.民主集中制。党支部应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重大问题一定要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与组织决定保持一致。
B.“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包括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C.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D.联系群众制度。要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E.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学期要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党支部对重大问题的处理首先要向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事后要汇报。
F.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要紧紧围绕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要站在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进行。要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一年级加强培养,适当发展。毕业班适量发展,其他年级重点发展,毕业前一个月之内原则上不发展。
(1).要求入党的学生应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党组织要在青年学生中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特别是一年级的新生,要从进校开始,结合入学教育,上好第一次党课,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做到“早发现、早选苗、早培养”。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将申请人名单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团支部,由团支部按照“考察推优”程序进行考察推荐。并在三个月之内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申请对象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思想上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同学关系好,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端正的入党申请人,党支部应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讨论时应高度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对象,党支部要指定2正式名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要创造条件,培养锻炼入党积极分子,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并及时将他们送到党校学习,对他们的工作和学习给予帮助和指导。
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并经常与他们谈心,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审阅他们的思想汇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引导他们向正确方向发展。对考察结果要实事求是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并将考察意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同时反馈给考察对象。对于大学生,党组织不仅要看其学习成绩是否优良,还要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入党动机以及在学生中的影响等等。
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或口头或书面,书面思想汇报每年不少于两次。汇报内容:按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所作的努力,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以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情况,还包括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
(1).支部委员会每三个月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分析。对培养考察时间满一年,且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获得通过的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
(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发函调材料。
党支部整理准备发展对象必备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校结业证、外调证明材料、思想汇报、团组织的考察表和推荐表等共计八个方面的内容。
(3).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要送党总支预审,预审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应在入党介绍人或培养联系人指导下如实填写。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审议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凡符合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即成为预备党员。
(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要按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鉴定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本人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前一周内,向党支部提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委员会应在30天内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甚至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根据情况延长预备期直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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