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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2021年05月10日 16:33 点击量: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及《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要求,现公示《药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5月10日-5月14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3692733(办公时间) 联系人:汪老师
邮箱:249933798@qq.com
药学院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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