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 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研究生德育助理既是研究生工作的有力支撑,也是又红又专,德才兼备人才的培养对象。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的出台是加强德育助理工作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的规定,结合药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聘任对象要求
1.本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因考虑工作的延续性,主要由硕士研究生担任。
2.该聘任针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特别优秀的积极分子可以考虑。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学生工作的经历,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二、 聘任程序
1.本院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申请指标为2人,其中横向1名、纵向1名。
2.成立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由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历岩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周正航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王凯平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3.聘任流程:9月1日岗位公布,个人申请9月10日截止,考核选拔,结果公示。
4.聘任结果公示后,将研究生德育助理的整体分工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5.聘任原则: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6.可跨院系招录。
三、 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专岗专用,不能挪用。德育助理必须按时参加校德育助理工作培训会。日常具体工作包括:
(一)纵向事务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督促党支部完成三会一课制度及系统上报,协助支部开展党员特色活动。协助收取各支部党费、新生党员档案清查和毕业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
2.参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学生干部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开展对研究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协助完成研究生数字化迎新、贷款、档案审核和开学典礼工作。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开展助学金发放工作。
4.协助完成安全相关工作。
5.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横向带班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在研究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工作。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人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人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困难学生、问题学生。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意外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数字化迎新、贷款、档案审核和开学典礼工作。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
5.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德育助理横向、纵向指标可以打通使用,不允许拆分使用。
四、 工作时间与津贴
1.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3.德育助理基础津贴为人均800元/月,由学院按月发放。绩效津贴经学院考核、研究生工作部核定后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每月6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每月4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每月2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享有绩效津贴。绩效津贴学期末发放,且不得超过学院德育助理总体经费。
全年按10个月计算。从研究生资助资金中支出。2018年第一次发放从2018年9月开始。
4.学院可推荐一名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助理参加全校“十佳德育助理”评选。“十佳德育助理”每年6月份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并发放2000元奖学金。
5.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配比。
6.表现优秀的德育助理在党员发展、评优评先等优先考虑。
五、 管理与考核
1.由药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辅导员赵红艳老师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管理。
2.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由校研究生工作部、药学院和研究生共同参与。
3.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学期末,考核以院系为基础,研工部审核确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院将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其它学习科研原因等不得不解聘的情况。
六、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