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书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启明书屋规范化建设,确保“启明书屋”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真正为同学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启明书屋由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药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并设置两名专门负责人。
第三条 图书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图书的整理、借阅登记及书屋的借用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及做好卫生等工作;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
第四条 凡新配置图书需按照图书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及放置,并做好登记。
第五条 借阅范围:药学院全体师生。
第六条 书屋开放时间:
周一到周五晚上19:00-21:30;
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另外通知。
第七条 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5本书刊,借阅时间为4周,可续借1次,续借借期4周。
第八条 图书借阅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若到期不还按每天每本书0.2元缴纳滞纳金(用于图书屋清洁及管理维护)。
第九条 借阅者应该自觉爱护书刊,不得在书本上乱涂乱画,图书借还时不得有缺页,破损现象,否则视书籍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条 书屋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准乱抛杂物。
第十一条 妥善保管书屋的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书屋安全。
书屋借用制度
第一条 借用范围:药学院
第二条 借用人应该提前1-2天持学生证、图书证等有效证件向书屋的相关负责人处登记申请。
第三条 申请成功后,在要使用书屋前十分钟跟相关负责人联系,由相关负责人开启书屋门,使用前填写书屋使用登记表并在使用完书屋后借用人检查并关门。相关负责人若发现书屋内书本丢失或者公物损坏,请借用书屋负责人承担责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四条 借用人不得私自挪用书屋内的物品,不得私自带走书屋内原有的物品,如有需要,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五条 借用人应保持书屋的卫生环境,在借用完后清扫书屋。
借用人离开前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六条 使用书屋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管理员,协调解决。
值班人员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是同学自愿报名,并由相关负责人安排值班时间,在期末给予5个工时。
第二条 值班时间为启明书屋的开放时间。
第三条 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图书的整理、借阅登记及书屋的借用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及搞好卫生等工作;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
第四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向楼栋阿姨处取钥匙,开完门之后需将钥匙还回并做好登记。
第五条 每日按时值班,若有故意不值班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管理员资格。若临时有事,可与其他人联系换班或者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 值班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礼貌热情地对待前来借阅的同学,协助并监督借阅同学登记借阅记录,一定要确保有有效证件且信息登记完整方可把书本交给借阅之人。有同学归还书本时,请仔细检查书本是否损坏,确认无误后将书本放回原位。
第七条 值班结束后,再次整理书柜,打扫卫生,离开时务必关灯关空调,一定要锁好门窗。
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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