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卓越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院系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产生了2019年度“华中卓越学者计划”建议人选。为加强监督,现将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地点为药学院一号楼大厅、二号楼大厅,公示期7天( 4月29日- 5月5日),公示期间,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议人选有意见,请于 2020年 5月 7日前,署实名书面向药学院党委办公室或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27-83692735 15337190618
联系地址: 药学院二号楼106
人才工作办公室受理投诉电话:027-87556046
药学院
2020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