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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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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院2012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   发布:2012年03月19日 09:11  点击量:

    药学院2012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为确保本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复试要求及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指标分配原则:向新引进人才倾斜、向有课题、有经费的教师倾斜;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过程管理原则:经费引领,人才照顾,名额分类,志愿优先,双向选择,

    择优录取,协调平衡。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略)

    五、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

    总分基本要求

    单 科 基 本 要 求

    外国语

    政治

    业务一

    业务一

    药学、中药学各学科专业

    335

    53

    50

    210

    注:学术型与专业型相同的分数线要求。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听说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2.复试形式: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

    组织形式:由学院统一组织出题,安排考场和监考;

    笔试科目: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小时);

    ①凡报考药物化学专业的03方向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天然药物化学》;01、02方向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药物化学》。

    ②凡报考药剂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药剂学》。

    ③凡报考药物分析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药物分析学》。

    ④凡报考药理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药理学》。

    ⑤凡报考生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生药学》。

    ⑥ 凡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学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

    (2)外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

    外语听说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出题,安排考场和监考;

    (3)实验技能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

    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

    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计分标准:

    复试总成绩=笔试(40 %)+面试(20 %)+实验技能(20%)+英语听说(20 %)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参加国家统考的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6日

    上午、下午

    报到;验证;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体检。缴纳复试费100元并领取收据。填写收取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的信封。

    药学院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3月27日

    上午、下午

    分组综合面试,实验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见各专业复试小组通知)

    3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专业笔试(8:30-10:30)

    英语听力测试(11:00-11:15)

    药学院五楼教室(老外语楼)

    3月28日

    下午1:00-5:30

    6:00-10:00

    英语口语测试

    药学院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3月29日

    公示复试成绩,公布导师与名额,拟录取名单,接受申诉。申诉电话: 83692733

    3月30日

    落选生向拟调剂院系或其他招生单位提出调剂申请

    4月2日

    签协议:

    非定向生签录取协议书,填写选导师申请

    奖学金评定及填写表

    4月13日

    上午11:00前

    交材料:1.复试记录本。

    2.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

    3.录取汇总表。

    4.录取协议书。

    5.奖学金申请表、资助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的学生在复试前必须进行“大学生心理测试”,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2.考生报到需交验的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交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④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学生证

    ②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政审表)

    (4)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3.免试生不参加复试,但本校免推生须参加本校体检。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核实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不少于2门,在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中任选2门,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参加复试后续考试。

    5.公布考生复试成绩1-2日之内,接收考生申诉。

    九、其他事冝

    1.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收取并出具财务处定额收据。

    2.体检时间3月26日,体检费35元,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药学院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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