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药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和拟报考导师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学业背景情况(30%)、代表性科研成果(30%)、应届生的硕士论文摘要或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论文(10%)、外语水平(10%)、专家推荐意见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2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20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5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3692735(办公时间) 联系人:何老师
邮箱:heweiwei@mails.tjmu.edu.cn
药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