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表填写说明:
填写《推荐表》之前请先仔细阅读《推荐表》上的说明。《推荐表》请用钢笔如实、认真填写,勿打印。
1、封面: “专业名称”以生源校对表上的名称为准。
2、内表一:“培养方式”栏为“统分”
3、内表二:“个人学历及主要社会经历”栏填写本人从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历。
4、内表四:“自我推荐”栏就本人在学习期间学习、科研、生活、能力、特长等方面的表现作一综合自我评价,以及本人求职行业、岗位以及其他具体要求。
5、“院系推荐意见”栏由院系详细填写,并签名盖章。
6、毕业生和学院填写完相关内容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校研究生就业指导办盖章。
注意事项:
1、推荐表的内容应真实可靠。
2、一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原件,若须联系不同的单位,请用复印件进行自我推荐。
3、毕业生一旦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将推荐表原件交用人单位。请妥善保管推荐表原件。
协议书使用说明:
1、每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协议书,每份协议书对应一个含本人信息条码,协议书不能借用和复印。
2、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的内容。
3、《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纸张具有复写功能,请妥善保管、认真填写。
4、直博和进博后站的无须领取协议书。若已领协议书,需将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就业办。
5、若损坏协议书,则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审核同意后,持破损协议书到校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换发手续。
6、请妥善保管协议书,协议书遗失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审核确认并同意后,由研究生就业办在就业网公示10日后,进行补发。
7、换发和补发的新协议书无条形码。
协议书填写说明:
1、“生源地”栏格式为“**省**市”(生源地为毕业生入读华中科技大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或配偶所在地)。
2、“学位类别”栏填“工学”、“理学”等相应的学位类别。
3、“学历”栏填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专业”栏以生源校对表上的名称为准。
5、“家庭地址”栏一般填父母居住地地址,已婚研究生一般填配偶居住地地址。
6、“培养方式”栏填统分。
7、“联系电话”栏填宿舍电话和本人手机。
8、“用人单位名称”填写开具报到证的单位名称
9、“户口地址”栏填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将迁往的地址。
10、“机要档案接收”栏填写有机要接收权限的单位名称和地址。
注意事项:
1、协议书主要表示的是双方协议,不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与否,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接收权,协议书须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在协议书的相应栏目中的签章。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定向、委培的毕业生无推荐表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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