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实施学校“英才培养工程”,探索培养精神充实、意识独立、视野开阔、能力全面的未来药学领军人物,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全程全方位指导服务,特制定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暂行条例。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人师表,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不断向学生传递正能量。
2、热爱药学教育事业,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生,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具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不断学习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二、本科生导师的基本职责
1、开展德行引导:注重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帮助解决学生思想上的困惑。指导学生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使其精神充实,阳光向上。
2、开展知性辅导: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指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特点,培养专业兴趣,掌握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创业精神,促进学生学业能力的提升。
3、开展生活指导:主动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在新生入学时及时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特点,明确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各样的情感困惑,强化心智。要求学生力所能及地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强身健体。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4、开展就业指导:从学生入学开始,指导学生进行大学生涯设计和职业规划,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调整心态,为读研、出国、就业作好早期准备,理性就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校友资源,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不断提升就业质量。
三、本科生导师的管理
1、导师配备采取纵向配备的方式,由学院整体协调安排。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每年级2-3人,从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程指导直到学生毕业。导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以保障导师指导的连续性。但若导师或学生确有变更意向,均可在每学年开学后的1个月内向学院提出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双向选择或由学院协调安排。
2、本科生导师配备和选聘一般在每学年初(9月份)开展。经个人申请,组织考核,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聘期4年。
3、为了组建大创项目、兴趣团队,不同导师所带学生可重新组成团队。
4、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导师可延续成为论文指导教师;也可根据双方意愿和学院管理需要而重新安排。
5、学院每年对本科生导师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导师岗位津贴或纳入相应工作量计算。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并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本科导师工作情况纳入学院各项晋升评优的考核指标。凡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本科生导师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四、学生的管理与考核
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学科和专业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自己的专业兴趣和实践技能。
2、学生要服从导师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完成导师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导师的科研和学术活动,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3、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与导师面对面联系每月至少一次。
4、学年末由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在《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中写出书面评语,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学年鉴定表》的评价依据之一。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药 学 院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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